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及考试大纲

时间: 2022-10-19 10:58 来源: 校库网

为做好2022年我校高职单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1]26号)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 县( 市 、区) 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2685人(含联合培养计划)。

2022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编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1

医学院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0

3

2

520102K

口腔医学

20

3

3

520101K

临床医学

30

3

4

520301

药学

75

3

5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75

3

6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70

3

7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0

3

8

520410

中药学

70

3

9

电商与旅游学院

530701

电子商务

160

3

10

540101

旅游管理

40

3

11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50

3

12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50

3

13

国际教育学院

570202

应用英语

30

3

14

财会金融学院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40

3

15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60

3

16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40

3

17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40

3

18

艺术与设计学院

570108K

音乐教育

30

3

19

550107

书画艺术

25

3

20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新媒体方向)

25

3

21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室内设计方向)

45

3

22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50

3

23

570113K

艺术教育(舞蹈方向)

30

3

24

570113K

艺术教育(美术方向)

30

3

25

护理学院

520201

护理

300

3

26

520202

助产

40

3

27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0

3

28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3

29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

3

3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3

31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0

3

32

460103

数控技术

50

3

3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

3

34

430307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50

3

35

师范学院

570110K

体育教育

50

3

36

570102K

学前教育

150

3

37

570101K

早期教育

150

3

38

信息工程学院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3

39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3

40

510203

软件技术

100

3

41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3

42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0

3

合计

2585


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编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1

师范学院

570102K

学前教育


2

2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作


2

3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

注:①单招、联合培养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

②联合培养只招收相同专业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③联合培养专业就读地点于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三、报考安排:

1.报考时间与方式。

①报考时间:3月7日9: 00---3月9日17: 00 ,逾期将不予办理。

②报考代码:学校报考代码8635。

2.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3月17--19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考试确认,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缴费方式及打印准考证另行通知)。

四、考试安排

参加我校单招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进行文化及专业测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 "考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科目一:文化素质,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科目二:职业适应性测试(250分)。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类专业知识,分别为专业知识测试150分(低于75分不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操作)100分。

艺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为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250分。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及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专业考试分类考试均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为准。

2.考试时间:3月20 日上午。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能测试安排在3月20日下午,具体详见考场安排。

3.考试地点:报考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宜春市锦绣大道996号);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计划志愿不足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报考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及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专业考生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到计划志愿不足的专业,以文化素质成绩和其他专业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2.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 。

3.录取安排:

①4月5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②4月9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说明:

①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③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④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